(煤炭三次公开询价)
此次采购询价是指智远公司向响应人询问商品价格。询价的目的是从询价中获得最准确的价格信息,以便在对外报价过程中对煤炭及时、正确的定价,从而保证准确控制投资额、节省投资、降低成本。
响应人务必考虑供货要求及服务要求,本项目履约保证金25万元。
一、询价项目:河北雄安智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煤炭采购(含运输),详见询价物资采购清单。
二、技术(服务)要求:
河北雄安智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对上述内容进行询价,此次报价包含报价人从生产、采购、运输、保管、交付、保险、货损、环保、质检(化验)、税金、利润等全部相关费用,报价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实施的时间和难度。其他要求如下:
1、煤炭结算单价:报价单位的报价应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报价时按照“元/吨”报价,以0.01元/吨为最小单位(按照4500卡核算煤炭质量指标)。
1.1煤炭品名:煤。
1.2煤炭吨位:8400吨±10%
2、交货地点及方式:
2.1交货地点:曹妃甸西
2.2交货方式:场地交货,货至指定场地,按照智远公司要求入库。
2.3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或以实际货权转移时间为准)。
2.4货物所有权转移:中选方与智远公司完成货权转移完成入库手续后,中选方即视为履行完毕交付义务,货物的所有权同时转移给智远公司。
3、同质量标准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Qnet,ar 4500 Kcal/kg
收到基硫分 St,ar ≤1.0%
收到全水分 Mad ≤20%
收到基挥发分 Var ≥23%
粒度 mm 0-50
灰熔点 ST ℃ ≥1350
4、煤炭价格:
4.1结算价格为一票含税价,
4.2结算价格=中价+质量调整价。
4.3质量调整价:
以低位发热量(Qnet,ar)=4500kcal/kg为基准。
当实际交付货物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4500Kcal/kg时,以4500Kcal/kg为基准,每升高1Kcal/kg增加结算单价(基准价格/基准热值)元/吨;4350Kcal/kg≤当实际交付货物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4500Kcal/kg时,以4500Kcal/kg为基准,每降低1Kcal/kg扣减结算单价(基准价格/基准热值)元/吨;当实际交付货物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4350Kcal/kg时,以4350Kcal/kg为基准,每降低1Kcal/kg扣减结算单价(基准价格/基准热值×2)元/吨;以上扣罚按热值分段计扣。
以上连续考核,分段计价。当实际交付货物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4200Kcal/kg时,采购方有权选择拒收或双方重新议价。
以基全硫(St,ar)≤1.0%时为基准。
当实际交付货物收到基全硫(St,ar)≤1%时,结算单价不奖励;
当1%<实际交付货物收到基全硫(St,ar)≤1.2%时,以1%为基准,每升高0.01%扣减结算单价0.2元/吨;
以上连续考核,分段计价。当硫分超过1.2%时,采购方有权拒收或者双方重新议价。
5、费用承担:煤炭在入库前的费用及风险由中选人承担。
6、质量、数量的确认
6.1数量确认:以标的煤炭进港时,由华能曹妃甸港出具的轨道衡净重数量作为双方办理最终结算的数量依据。
6.2质量确认:以标的煤炭在华能曹妃甸港卸车时,由中国检验认证集团(CCIC)(简称“中检认证”)或力鸿检验集团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简称“华夏力鸿”)进行机采列检化验(若中选方未安排人员现场监督视为中选方完全接受采购方采样结果),并以其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结果作为双方办理最终结算的质量依据。检验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若由采购方先行垫付,则计入货款中一并结算,中选方需承担由此产生的税费。
7.质量异议的处理:
7.1双方均完全认可曹妃甸港对标的煤炭数量计量方式和华夏力鸿或者ccic对标的煤炭的质量检验方式,如任何一方对其化验结果有异议,可由双方共同提取该列煤的存查样送双方认可的其他第三方煤质检测机构对煤样进行复验(采用原华夏力鸿或者ccic报告中全水份结果进行换算)。若第三方煤质检测机构复检结果中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与华夏力鸿或者ccic检测机构收到基低位发热量相差小于等于70大卡,则结算依据按照华夏力鸿或者ccic检验结果为准。若第三方煤质检测机构复检结果中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与华夏力鸿或者ccic检测机构收到基低位发热量相差超过70大卡,则结算依据按照第三方煤质检测机构结果为准。若双方对硫分有异议,则以第三方煤质检测机构复检结果为准。
三、履约保证金
1.1在确定入选单位前,报价单位不缴纳保证金。确定并通知入选后,入选单位应缴纳履约保证金或从第一批货款中扣除,缴纳金额为:¥25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拾伍万元整。收到下游客户退还的履约保证金后且响应人没有违约或违法情况下无息退还中选方,如有违约或违法给智远公司或者下游客户造成损失,智远公司有权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1.2履约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履约保证金是通过入选单位开户银行电汇的方式进行缴纳25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智远公司不收取个人银行账户缴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接受其他形式保证金,如银行保函、现金等,否则,视为放弃入选权利。履约保证金请按如下账户汇款:
收款单位名称:河北雄安智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城支行
账 号:13050166850800005186
咨 询 电 话:0312-5837026
四、合同(供货、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以实际供货期为准)。
五、资质要求:
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信誉良好;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独家销售公司);
报价人应于2025年10月29日16时00分前将报价函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河北雄安智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询价专用邮箱(xazyxj@126.com),采购人将于2025年10月29日16时10分现场统一开启报价单。没有报价者视为放弃其竞价。
特别说明:本次中选人将自动纳入2025年河北雄安智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煤炭供应商库。
六、结算标准及付款方式:
(1)结算价格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结算数量以吨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以质计价时,发热量以kcal/kg计价,保留至个位数。
(2)付款条件:预付款;合同签订后预付至合同暂定总金额的60%,收到下游客户合同货款的80%后,支付至合同暂定总金额的80%,收到下游客户全部货款后,支付最终结算金额的剩余尾款。
(3)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注:此支付方式仅供参考,便于报价人报价,实际支付方式以采购人具体签署合同为准。
河北雄安智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9日
(联系人:侯少春18931980788)
(联系人:杨 祎18803108538)
附件一、
河北雄安智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煤炭采购报价函
一、报价内容:煤炭。
二、技术(服务)承诺:符合智远公司要求
三、合同(供货、服务)期限承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暂定以实际供货期为准)。合同期内费用不作调整。
四、报价清单:
报价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税率 | 最高限价一票制含税 落地单价(元/吨) | 一票制含税 落地单价(元/吨) | 备注 | 数量 |
煤炭 | 煤 | 13% | 当周发布的CCI4500价格指数均价上浮0.5元/吨减去港杂费21.77元/吨。 | 当周发布CCI4500价格指数均价(上/下)浮 元/吨减去港杂费21.77元/吨。 | 4500kcal/kg | 8400吨 |
注:结算价格=中价+质量调整价
质量调整价:以低位发热量(Qnet,ar)=4500kcal/kg为基准。
五、其他说明:
此次报价包含报价人从生产、采购、运输、保管、交付、保险、货损、环保、质检(化验)、税金、利润等全部相关费用,交货地点为曹妃甸西,按照智远公司要求入库。增值税率为13%。
我公司承诺煤炭单价在供货期内不得更改。
六、计算方式:
发热量以kcal/kg计价
报价人(盖单位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 期: